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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8 章(第1页)

就不好出手,贱价卖又划不来……

秦烈跟池安相处的时间短,但自认自己识人的眼光还是有的。

他喜欢这姑娘,也是真心想最后能娶到她。

要只是因为钱,这大可不必。

他手里有不少,区区三百现在就能拿的出。

房子盖好就在这,以后池安要是嫁给他,他们想在这住也行,不想在这,就搁那也不会跑。

加上他舅他们都在这,房子根本不用怕会因没人气毁坏。

眼看池安还是迟疑,就说:“咱们知青点地方就那么大,想要单独划出来租给你们母女也不可能。要不你看这样成吗,你盖这房子我出一半钱,回头在你家院子单独给我盖个房间就好。当然,你家得管我一日三餐,但这米面饭钱我会给。”

秦烈又开始得寸进尺了,池安要同意的话,一来他可以在未来岳母跟前卖个好,二来这一天三餐都跟着吃,这接触越多,感情也会越深。

当然,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,近水楼台先得月。

以后池安就算搬出知青点,他还是可以跟人家一起上下工。

池安想到秦烈的年纪,直接否定了。

她和秦烈又不是小孩,到时候容易被人说三道四,她可不想活在流言蜚语中。

“还是不了!秦大哥,大队里有没有人口比较少,但房子又大的?最好是那种远离主屋,专门用来放杂物或者柴火的屋子。但这屋子得大一些,也不能太破,可以让我们自己单独做饭。”

“没有!乡下人一般孩子多,一人一个房间都做不到,怎么可能会觉得屋子多。少个别人家可能挤一挤,单独空出一个房间租给你们住。但像你这种要求,根本没有。”

云林镇的富裕,是韩阳市出了名的,其中又以板溪大队为最,甚至在省里都算是头一个。

这个时代的人,都以去当兵为荣,但当兵辛苦,出任务又有生命危险,哪怕每个月都有工资,板溪大队的人根本就不稀罕。

他们在家吃喝,地里活不辛苦,每年靠大队分下来的那些,日子过得可比工厂上班的工人都强。

这吃好喝好,大队里的姑娘小伙子嫁娶又容易,因此人口算是整个云林镇大队里最多的一个。

哪怕是周氏家,她公婆和大儿子死了,男人又跑了,但她还有一个小儿子。

小儿子志国今年二十几,自打结婚后,媳妇又陆陆续续生了四个孩子。

可以说,她家也有七口人!

池安有些泄气,她只是想让她妈过来,跟她一起生活,怎么就那么难。

没有单独的院子,让她们母女跟人家一大家子住在同一个屋檐下,想想都别扭的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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